维尔威思

维尔威思—企业认证咨询专家
南京服务最专业,官方合作最密切
提供的认证咨询服务:
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系统集成资质、高新企业及产品认证、双软评估、两化融合...

  • 联系方式
    手机:18912990958
    QQ:23350414
    网站:www.njwews.cn
  •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909
客户服务热线:
关于我们
高新企业及产品认证咨询
新闻详细内容 News content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综合新闻 > 公司新闻

国务院发文取消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清理一批检测认证有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春节前一周,国务院接连发布两份文件。一份是《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另一份是《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春节前一周,国务院接连发布两份文件。一份是《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另一份是《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认证君通读两份文件,其中多项涉及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如取消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取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等,将给行业带来重大变化。

1、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取消了!

  1月2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这是在前两批取消230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在取消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取消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这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设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2009年第121号)的行政许可事项成为历史。

  改项目取消审批后,国务院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对机动车安全体系认证检验机构严格把关,采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两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2009年第121号)
取消审批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把关,采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 省级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令2006年第49号)

取消审批后,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棉花加工抽检、预警机制,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

2、清理规范一批检验检测认证有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1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通读《决定》全文,涉及质量领域、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包括: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安全度等级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据悉,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拟积极探索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清理规范后依法依规、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涉及检验检测认证的项目。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涉及的
审批事项
项目名称
审批
部门
中介服务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除外) 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2003〕172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鉴定评审
审批部门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特种设备生产实地条件鉴定评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实地条件鉴定评审

 

 

 

 

 

 

 

 

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除外)核准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鉴定评审

审批部门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考试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审批部门公布的考试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考试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试

 

 

 

 

 

 

 

 

 

4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安全度等级认证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 国家铁路局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5号)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度等级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5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 国家铁路局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
《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3号)
《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4号)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5号)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6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许可 国家铁路局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3号)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909
联系电话:18912990958

QQ:23350414

Nanjing Jiangsu Gulou Hanzhongmen Street No.56 Tel:18912990958
QQ:23350414
南京维尔威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ICP备10066453号-2
至顶 QQ 旺旺 至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