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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那些事儿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市面上有一些有机食品认证安全虽然经过预先包装,但包装上标示了“以称重计”等类似字样,这些食品没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不属于预包装食品。

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控法规有哪些?

现行有效的管控法规有《食品安全法》、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注:2013年12月26日,卫计委发布了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该标准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并代替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标签上是否可以宣称药效或保健作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3.6规定,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食品标签上是否可以标示“驰名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修订后的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如果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是否允许在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

标签标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解或具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绿色食品认证。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

食品标签上是否可以使用繁体字?

食品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是否需标示配料表?

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标示配料表。

普通食品中是否允许添加中药材?

普通食品的原辅料可以使用卫生部发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

食品添加剂应当如何标示?

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的通用名称。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之一标示:一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二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以及国际编码(INS号),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三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具体名称。

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是否可以直接标示为“TBHQ”?

卫监督食便函[2012]549号指出: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TBHQ是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的英文简称,属于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可在食品标签中仅标注TBHQ。

复配添加剂应该如何标示?

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是否需要标示?

食品添加剂含有的辅料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时,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

味精(谷氨酸钠)应当如何标示?

既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又可以作为其他配料使用的配料,应按其在终产品中发挥的作用规范标示。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应标示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规定的名称;当作为其他配料发挥作用,应标示其相应具体名称。味精(谷氨酸钠)既可作为调味品又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标示为谷氨酸钠,当作为调味品使用时,应标示为味精。

转基因食品应该如何标示?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部869 号公告-1-2007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标示方式有三种:一是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直接标注为“转基因××”;二是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三是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如何标示食品标签?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法》、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中文和外文,也可以同时使用繁体字。《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强制要求标示的内容应全部标示,推荐标示的内容可以选择标示。进口预包装食品同时使用中文与外文时,其外文应与中文强制标识内容和选择标示的内容有对应关系,即中文与外文含义应基本一致,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中文汉字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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